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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
CIETAC South China Sub-Commission
2023年12月5日,第四期大湾区仲裁员交流与培训系列活动之“认缴制的功与过”讲座在深圳举办。本次培训活动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贸仲”)华南分会举办,贸仲仲裁员、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、深圳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朱慈蕴教授进行主题分享。培训活动由杨春雷仲裁员主持,贸仲华南分会秘书长李云致辞。

  朱慈蕴教授首先介绍了中国公司制度下自1993年开始的有关股东出资期限的三次演变,并详细讲解了2013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法》”)修正后出现的认缴期限无限制的“全面认缴制”,深度剖析了实践中的利弊。

  随后,朱慈蕴教授从公司之团体法的视角下对全面认缴制进行检讨。朱教授认为,本次《公司法》修改三审稿中对认缴期限的限制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,从宏观层面对股东出资进行约束,防止虚高注册资本、无限度远期承诺等非理性的认缴承诺,引导理性出资,有利于公司资本功能的有效发挥,缓解当下的司法裁判压力,是立法对实践的能动回应。

  主题分享后,与会人员进行热烈讨论。朱慈蕴教授就现场仲裁员关注问题予以回答。
  杨春雷仲裁员对本次培训活动进行总结。他表示,本次培训活动是一场非常高效和深入的交流活动,为贸仲仲裁员搭建了优质的理论与实务交流平台。与会仲裁员均表示,此次培训为仲裁员从事仲裁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更广阔的思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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